禁止发布内容管理规则
2023/1/28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保障0-011用户的权益,维护0-011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0-011服务条款》等相关协议和规则,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所有0-011会员。
第二章 禁发信息
第三条【禁发信息】0-011用户不得在0-011信息发布页面(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的标题、描述、图片)发布禁止内容相关信息。
禁止发布以信息:
(一) 国家禁止或限制的;
(二)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
(三) 未按照0-011制定的“信息交互”规则发布的;
(四) 推广展示信息中添加的信息描述与图片差异过大的;
(五) 因发布的展品信息包含国家特别要求具备经营资质的,被要求追加验证资料而没有添加的。
(六) 对网站的运营安全有潜在威胁的内容。
第四条 【禁止规避】0-011用户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规避本规范及其他管理措施。
第五条 【发布规范】0-011用户发布特定合作意向展示及信息的,须符合特定的发布规范,详见《会员信息发布及0-011审核规则》。
第六条 【违规预防】会员发布前述禁发信息时,0-011有权对其发布的涉嫌违规信息进行审核不通过操作。
第三章 违规处理
第七条 【违规处理】会员在商务合作展示信息发布功能使用的过程中违反本规范相关规定,0-011将依照《0-011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处理措施包括:
(一) 自检自查
根 据《0-011规则》结合本规范中列明的具体违规情形,每个月内,给予信息发布会员自检自查机会(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等特殊情形除外)。
(二) 严重违规行为
经过其他会员举报有侵权违规的情况被坐实、0-011抽检、0-011主动发现的,情节较为严重的直接删除违规展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的做会员功能使用限制、取消加入联合创作商务合作体资格或直接删除会员账号处理。
(三) 一般违规行为
经过其他会员举报有侵权违规的情况被坐实、0-011抽检、0-011主动发现的,情节较轻的给予勒令整改、口头警告。
第八条【违规纠正】 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0-011有权删除该商务展示信息:
(一) 国家禁止或限制的;
(二)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
(三) 未按照0-011制定的“信息交互”规则发布的;
(四) 推广展示信息中添加的信息描述与图片差异过大的;
(五) 因发布的展品信息包含国家特别要求具备经营资质的,被要求追加验证资料而没有添加的。
(六) 对网站的运营安全有潜在威胁的内容。